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省合建”高校。
『历史沿革』
新疆大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光荣传统和深厚底蕴的高等学府。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正式成立新疆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一批88所重点高等院校之一,全国16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被列入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同年,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建设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机构设置』
新疆大学现有24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2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
『学科、专业设置』
现有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哲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学校先后被列入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自治区高峰学科、7个自治区高原学科,2个学科(化学学科、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94个本科专业,包括10个国家特色专业,18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1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
『科学研究』
2018年,获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总额19804万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3项(含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项、本地青年人才培养专项1项,面上项目5项),经费4402万元;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8项(含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2项),经费总额725万元;发表学术论文1090篇,其中核心论文1022篇,一区论文95篇,二区论文160篇;受理专利69项,获得授权专利77项;出版著作15部;获教育部、自治区领导批示的成果要报4篇。启动服务新疆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能力,横向项目经费实现突破性增长,2018年学校签约及中标横向项目126项,其中单项最大中标金额8280万元,创历年新高。
『教学科研平台』
新疆大学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42个,其中,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9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科技厅天山创新团队2个,科技厅资源共享平台3个。
『在校生人数』
现有各类在读学生36996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1508人,硕士研究生6103人,博士研究生493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生537人,国际学生347人,成人本专科生8008人。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3035人,其中,专任教师1898人(含双肩挑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5%,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9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6%。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100余人。
『人才培养』
学校培养有责任担当、能肩负使命、敢追求卓越,具有强烈爱国爱疆情怀、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学校推行学分制改革,涵盖弹性学制、主辅修(含双学位)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等配套措施。学校重点支持卓越工程师、卓越法治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教育培养,试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本硕一体小班化培养模式。
学校鼓励本科生创新创业,2018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79项、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162项,千余名本科生参与到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发表论文65篇、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47个。学校支持本科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创业项目、数学建模大赛、ACM大赛、营销大赛、广告艺术大赛、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在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创新精神、团队意识、创业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2018年共获得学科国家级奖项640项、省部级奖项1424项,创新活动、技能竞赛国家级奖项60项、省部级奖项66项。
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新创青年众创空间”被评为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在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选拔赛中,学校创业团队获得7项金奖、9项银奖、8项铜奖,其中有4项金奖被推荐至国赛,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在“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银奖1项;在“青年之声 青春创客”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1项。
『对外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在以清华大学为组长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副组长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山大学为成员单位的12所对口支援高校大力支持下,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与60多所国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签署了教育交流与科研合作协议,在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设立3所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学校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学校、教育部富布莱特项目学校、教育部美大处项目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学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学校和新疆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
『办学条件』
学校分校本部、南校区、北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290.9万平方米(约4363亩)。固定资产总值约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亿元。图书馆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馆,图书文献总量346.5多万册。建成了校园网和CERNET新疆地区主节点和新疆教育区域网控制中心、乌鲁木齐教育城域网。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西北地区一流的多功能体育馆。新疆大学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新校区建设用地红线面积3711亩,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远期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
新疆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755。
第三条 新疆大学分校本部(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北校区(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4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62号)三个校区。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建设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第五条 新疆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新疆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新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由新疆大学颁发,盖新疆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印章,同时标注为两校联合培养。本科生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取得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合格,且可获得主修专业学士证书的,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上加注辅修专业学位信息。
第六条 新疆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思想政治表现、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新疆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本科学制4年(建筑学专业5年)。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大学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条 新疆大学从2019级本科生开始,试点开展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改革。主要有:“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新闻传播学类”(0503)、“工商管理类”(1202)、“设计学类”(1305)、“机械类”(0802)。
第十一条 2019年新疆大学大类招生与培养的专业有:“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涵盖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05010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050104);“新闻传播学类”(0503),涵盖新闻学(050301)和广告学(050303);“工商管理类”(1202),涵盖工商管理(120201K)和市场营销(120202);“设计学类”(1305),涵盖视觉传达设计(130502)、产品设计(130504)和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机械类(0802),涵盖机械工程(08020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工业设计(080205)。
第十二条 新疆大学2019年招生计划及专业按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或联考),取得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本科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如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需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且须成绩合格。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 新疆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对于本科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本科批次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新疆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 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新疆大学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十八条 在处理考生专业志愿时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其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普通类、单列类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双语类考生依次按照: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以计入高考总分的英语单科成绩为参考标准,自治区自命题,不计入高考总分,提供院校参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作为录取参考标准)普通类考生必须在110分以上(含110分),单列类考生必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报考我校俄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以计入高考总分的英语单科成绩为参考标准,自治区自命题,不计入高考总分,提供院校参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作为录取参考标准)普通类考生必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单列类考生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双语类考生必须选考高考英语科目且单科成绩(以自治区统一命题,提供院校参考的英语科目考试成绩为录取标准)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报考我校俄语专业的双语类考生必须选考高考英语科目且单科成绩(以自治区统一命题,提供院校参考的英语科目考试成绩为录取标准)必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报考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0501)”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双语类考生报考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0501)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报考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双语类考生必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第二十一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新疆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都合格者,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提前批次美术类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校。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与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50%)相加作为总成绩排序,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提前批次美术类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新疆大学将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九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一条 学费收取标准:法学、英语、俄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3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90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为3100元/生·学年,理工类其他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新疆大学与对口支援学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对口支援学校学习期间,执行对口支援学校收费标准。
新疆大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与学分制收费相结合的收费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该生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邮编:830046
联系电话:0991-8585671,8585300 传真:0991-8586161
纪检监督电话:0991-8581939
网址:http://www.xju.edu.cn
E-mail:xjuzsb@163.com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疆大学于20世纪60年代正式组建马列主义教研部,2011年成立学院。现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西北边疆治理研究中心、新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创新研发中心、自治区高校基层党务工作者研修基地、新疆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新疆意识形态安全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2016年11月,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获批自治区“十三五”高峰学科。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档,进入“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9人,讲师13人,博士34人,硕博士生导师30人,教学科研团队48人。近三年来,学院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50余项,课题研究总经费300万元,获各级各类教学科学研究奖15项。
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二级学科硕士点及本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相互衔接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心理素质,既能在学校和中央、地方的学术研究、政策研究部门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宣传等深层次的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专业为基础的党务政务管理、文字、秘书等实际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175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6年1月,前身为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新疆大学政治系。现有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项目“展璞计划”—高校培训基地、自治区重点文科基地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新疆地方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边疆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中心、公共管理实验室、参与式教学实验室等教学研究平台。学院是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全国高校50家单位)、是教育部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全国高校100家单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1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7人。现有教育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社会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人。近五年,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级、教育部社科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161项,科研经费总额1326.71万元,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11项。
学院设有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三个一级学科;有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1年)、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014年)。有政治学与行政学(1984年,“双一流”建设重点专业)、行政管理(1993年)、社会学(1993年)、国际政治(2002年)、劳动与社会保障(2004年)5个本科专业。学院成立至今,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任职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国际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研究、政策分析、国际交流和国际新闻评析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179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于2001年,由新疆大学经济管理系(1985年成立)、经济研究所、人口研究所和原新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四家单位重组整合而成,拥有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新疆宏观经济预警系统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首批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产学研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是新疆经济与企业管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85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5人,博士学位教师34人。近三年获批各类科研项目82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3项。
学院设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劳动经济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理论经济学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学院开设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7个本科专业。已形成全日制本、硕、博学历教育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为辅,兼顾经济管理高层次人才培训的教育体系。毕业生主要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银行、证券、海关等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及教学研究工作。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312
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法学及知识产权法2个本科专业,有法学一级博士学位点和法学一级硕士学位点、6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国际法学、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JM)。学院现有1个教育部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新疆)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1个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个自治区研究生产学研基地,5个自治区法学研究会(新疆法学教育研究会、新疆法理法史研究会、新疆诉讼法学研究会、新疆国际法学研究会),4个校级科研平台(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法律研究中心、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和廉政建设研究中心),2个校级重点学科(国际法、民商法),一个校级创新团队(国际法)。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人,教授17人,副教授28人,博导12人,硕导21人。近五年来,学院共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54项,科研经费总额600余万元;出版专著24部,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2项,培养了万余名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任职于政府机关、司法部门、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为新疆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050
人文学院(中国语言学院)
人文学院(中国语言学院)具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有1个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阿勒泰学研究所,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中心(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丝绸之路历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自治区高峰学科、自治区特色品牌专业等教学科研平台。2017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现有专任教师 105 人,中教授 15 名、副教授 39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2 名,近五年获批国家、省部级项目64项,科研经费合计达1211万元,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8项。
学院开设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历史学等本科专业。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历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民族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2019年,学院按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招生,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够胜任行政机关以及文化教育、传媒机构、对外交流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录取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本科阶段免收学费,并遴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566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与新疆大学共同建设的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教师5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7人,教授6人,副教授20人。学院设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点。新闻学专业(自治区重点专业)创办于1983年,为全国尤其是新疆新闻战线输送了一大批具有爱国爱疆情怀、新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新闻传播人才,为新疆新闻宣传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新闻与传播学院按照新闻传播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培养采取“1.5+2.5”培养模式,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进入新闻学专业或广告学专业学习,突出厚基础、宽口径、重融合的个性化培养特色,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专业教育教学全过程,着重人才理论素养、融合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新闻学专业培养能够在新闻传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从事新闻宣传、新媒体运营、视听节目创作、影视编导、公共关系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广告学专业培养能够在专业广告公司、媒体广告部门、企业广告部门等领域从事广告策划、文案创作、广告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5748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有1个中外文化比较与跨文化交际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具有新疆大学俄语中心、翻译硕士教育中心、大学英语教研中心3个中心,拥有国内一流的语言实验设施和先进的教学设备。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人;硕士生导师17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
学院设有英语、俄语、阿拉伯语三个本科专业,有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酒店管理2个跨专业方向。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授权点。学院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本、硕联合培养,选送优秀本科生到北京外国语大学、香港岭南大学和加拿大汤姆逊河大学交流学习,学院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经济管理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了本科生和研究生跨国培养机制,形成“实践-实习-就业”三位一体的就业模式,为教育、外事、外贸、旅游、文化、新闻、出版以及国际文化交流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量高素质人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210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始建于1950年,拥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统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点、数学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用数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数学211工程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理科人才培养与教学人才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特色学科建设点、基础数学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建设高峰学科“数学”和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数学学科定为B级,在新疆高校学科排名第一。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08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46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特贴专家4人。学院近三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0项,科研经费总额3184万元。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85篇。被世界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达50篇,获得省部级等各类科研教学成果奖20多项。
学院设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含国家数学理科基地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高级人才培养体系。毕业生可在科技、教育、信息产业、经济和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在生产经营部门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56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62年的新疆大学物理系,2006年更名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拥有“凝聚态物理”首批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固态光电材料与技术”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固态物理与器件”校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天文台—新疆大学联合天体物理中心、材料物理研究中心、理论物理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94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3人,副教授33人,博士(博士后)52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7人。有中组部“千人计划”1人,自治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近5年,学院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48项,获批中组部“千人计划”2项,获批自治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达到2615万元;发表被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收录学术论文195篇;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23项。
学院开设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本科专业,具有“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毕业生任职于大中专院校、材料工艺、能源开发、计算机技术及应用、光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环保等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开发、管理等工作或升学国内外一流大学。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403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新疆大学生化系,是原新疆大学化学系和新疆工学院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的理工类学院,是新疆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一流学科群建设的牵头单位。有“石油天然气精细化工”教育部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科技部国际合作基地、“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平台。化学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高峰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高原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139人,专任教师104人,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3人。建成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近5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合作项目220项,科研经费总额超亿元;发表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500余篇;获批国家发明专利70余件;获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技奖49项。
学院现有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特色专业、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项目、自治区特色品牌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材料化学及能源化学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治区第二批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8个本科专业。拥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后工作站,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化工过程机械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十年来学院培养的毕业生遍布四海,许多优秀学子已经成为知名学者和各行业的精英骨干,为化学化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805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生物学专业、生化系)。2001年成立学院。学院建有生物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生物资源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自治区骆驼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瓜类工程中心甜瓜分子育种研究平台、3个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和24个本科专业实习基地等一流教学科研平台并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
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专任教师81人,教授15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新疆项目入选者1人,自治区天山英才2人,引进自治区天山学者5人。学院与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贝勒医学院、缅因州州立大学、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北京师范大学与学院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
学院开设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本科专业,拥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食品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为梯队,着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人才培养体系。本科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连续6届获得15项国家级奖项。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2729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以干旱区资源、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为主的教学和科研机构之一,建有生态学高峰学科、地理学高原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建有新疆绿洲生态实验室/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学院现有教职工9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7人,教授14人,副教授27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千人计划”—新疆千人1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1名、讲座教授3人、主讲教授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近5年,学院获得科研经费达12133.26万元,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重要课题172项,发表学术论文888篇,其中,收录SCI论文116篇,EI论文49篇;获新疆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学院建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生态学、地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生态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环境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态学、地理学)。开设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水文水资源工程8个本科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土、水利、城建、农业及相关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业务管理及科研工作。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5086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的前身是1953年中苏合办成立的“矿山技术学校”金属科教研组,自1958年开始招收“金属矿产、石油地质勘探”专业本科生。2008年成立学院,具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中亚造山带大陆动力学与成矿预测实验室)、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性开采实验室(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煤层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工程技术中心)、地质与采矿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 67 人,其中教授7人,优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副教授(高级实验师)11人。近五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46项,科研经费共计2029万元。
学院开设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采矿工程等3个本科专业;具有矿产普查与勘探(自治区重点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形成了以“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和“地质学”为核心的学科群。学院与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企事业单位签署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地矿类事业单位、科研设计单位、地矿类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和教育机构等。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35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自治区信息学科领域办学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人才培养基地,是自治区唯一同时拥有信息类专业博士和硕士点的单位,是新疆大学“211工程”六个重点建设单位,一流学科建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群”牵头单位。有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人民政府研发中心;有2个实验教学中心,1个自治区级示范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27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16人,副教授3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教学能手4人,1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近五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项目、省部级项目60余项,先后承担国家“863”项目3项,与清华大学合作获得国家“973”项目1项,科研总经费1.1亿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11项。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信息安全(自治区紧缺专业)和网络空间安全五个本科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自治区“十三五”高峰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为自治区“十三五”高原学科。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金融、教育等机构从事信息化、智能化相关工作。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545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创办于1958年新疆工学院机械系,2000年成立学院,是新疆大学“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有新疆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先进制造工程技术中心、新疆农牧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众多教学与科研平台、西安交通大学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实验室新疆大学分室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94人,双聘院士1人、教授12人,副教授27 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40人,自治区天山学者5人、千人计划2人,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7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各类重点奖项40项。
学院形成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完整的培养体系,拥有“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机械工程”一级博士点、“机械工程”一级硕士点、二级硕士点6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紧缺专业2个。获批教育部机械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单位,获批新疆大学与西安交通大学“2+2”联合培养计划项目。2016年“机械工程”学科入选自治区“高原学科”建设计划,于2017年进入新疆大学“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行列。
2019年起,学院对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器人成型控制方向)、工业设计(智能设计与现代视觉传达方向)三个专业实行机械工程专业大类招生,按“1.5年+2.5年”模式培养,即一年半结束后择优选拔进入后两个专业方向学习,重点培养机械设计制造、机电控制、材料科学、自动化及计算机基础、现代化工业工程技术基础、交通工程、交通控制技术的复合型高级工程科技人才。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269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始建于1953年,有教育部工程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自治区创新群体、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示范教学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78名,其中专任教师59人,教授10名、副教授24名,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20名,高级实验师3名,IET(IEE)Fellow 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2人,新疆大学天山学者讲座教授5人,新疆大学教学名师2人。近三年,学院累计承担国家863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子课题、国家电网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84项,科研经费1313余万元,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等15项。
学院开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自治区级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建设专业。学院设有控制科学与工程和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一级学科博士点、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博士后流动站,已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办学体系。毕业生主要就业于电力系统、电力设计研究院、电力电子类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环保、金融、邮电与通讯部门和政府机关等。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293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前身为1977年成立的新疆工学院建筑工程系,2000年成立学院,是新疆高校建筑工程高等教育领域教学科研力量最为雄厚、专业门类最为齐全的工科学院,有结构工程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级土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自治区建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是同济大学全面对口支援的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30人,教授、副教授42人,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实验师2人,具有博、硕士学位教师105人,硕士生导师46人,自治区“天山学者”2人,新疆大学“天山学者”4人,客座教授2人(国家工程院院士王小东、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孙国城),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新疆大学教学名师2人,全国建筑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近五年,学院先后主持和完成了各类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80余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奖项6项。
学院设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和交通土建方向,自治区唯一一个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评估的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自治区重点专业,2018年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成功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建筑学、城市规划、测绘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7个本科专业。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硕士点,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连续10年均有毕业生获“全国土木工程学院高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建筑工程和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物业与房产管理,交通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城乡规划,节能设计,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建筑环境与暖通空调设计,建筑设施智能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工程测量与土地管理,摄影测量与图像图形信息处理以及政府和行业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211
纺织与服装学院
纺织与服装学院现有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六个本科专业,一个纺织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4人,拥有自治区级“天山英才”1名、自治区级“天山学者”讲座教授1名,新疆大学教学名师2名,自治区级创新团队1个,校级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级“纺织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新疆大学人文社科重点基地1个。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课题150多项。
2019年,纺织与服装学院针对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实行“通识教育+专业培养”“1.5年+2.5年”人才培养模式。
纺织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机械、电子技术、纺织工程、企业管理等基础的高级工程技术型专门人才。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等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具备书籍装帧、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印刷排版技术等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创新的设计理念和相关学科知识以及良好的工业产品艺术设计修养和素质,掌握必备的产品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从事服装开发、设计、生产管理和营销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咨询电话:0991-8581255
旅游学院
旅游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自治区文旅厅旅游教育定点培训基地、旅游规划资质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自治区旅游教育协会会长单位、新疆森林公园协会理事单位。现有“中亚旅游研究中心”校级重点实验室、旅游管理信息系统、导游模拟、酒店管理、科学考察与探险、旅游规划与产品开发5个实验(实训)室。是中山大学全面对口支援的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33人,其中,硕博士学位33人,教授1人,副教授8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8人,教师中有国外学习经历者占35%以上。
学院开设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专项建设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与外国语学院合办酒店管理(英语方向)实验班,有全疆第一个旅游管理本科专业、第一个旅游管理硕士点,全疆唯一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MTA),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哈萨克斯坦等国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交流,设有国际交换生项目。毕业生就业于旅游管理相关产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教育和研究机构,从事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服务等工作。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155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示范性软件学院,全国示范性软件学院联盟成员,拥有全疆唯一的软件工程一级硕士点,软件工程专业被评为自治区创新示范专业,具备软件工程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完整和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现有软件工程一个本科专业,涵盖“软件工程”、“移动互联网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三个专业方向;学院开设俄语言软件工程特色班,学生在大学四年级可申请赴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经济与管理大学学习;联合中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培养本科生;每年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联合北京交通大学培养免试攻读法国高校硕士研究生。
学院聘请国内外知名高校高水平教师、IT企业资深工程师讲学、实训;针对软件行业用人实际,采用“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式迭代体系予以推进,与华为、达内等三十余家国内外知名IT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研合作,在北京、成都、西安等地建立实训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学院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目前中心已培育多家在校生自主创业公司。软件学院《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因材施教——多民族软件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获得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超过30%的毕业生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实现了高薪就业,其中不乏百度、腾讯、京东、360、搜狗、亚马逊、美团等国内外知名IT企业;近23%的毕业生免试或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中科院等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主要面向政府、银行、电信等部门和IT企业就业,部分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学院咨询电话:0991-455621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成立于2008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中语系对外汉语教学中心。现有国际学生汉语言本科专业和中国学生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专业,是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国家汉办丝路沿线国家本土汉语教师培训基地及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新疆人民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单位。
学院在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高校建有7个海外实习基地,每年选派本、硕学生赴境外交换学习、实习,在海外3所孔子学院选派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学院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积极促进中外学生融合发展,培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人文情怀、国际化视野和职业适应能力。形成了国际学生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培养“三位一体”的教学体制,构建了专业+外语、国内授课+境外实习的“2+1+1”人才培养模式。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专业以培养具备中国文学、中国文化、跨文化交际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熟练掌握俄语,能在国内外各类学校从事汉语教学,在外贸机构、新闻出版单位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语言文化传播交流等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内大中专院校、国内外汉语培训机构、海外孔子学院、海外高校及公立学校或外贸机构、新闻出版等企事业单位就业。
学院咨询电话:0991-8586028
新疆大学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
“数学”基地简介
基地简介: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数学”基地(简称理科数学基地)于1994年由教育部在国内少数几所一流大学设立,国家基金资助,以精英教育模式旨在培养基础理论学科研究与应用型人才。新疆大学的理科数学基地于2009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2009]10号)。从2009年起每年招收理科数学基地班大学本科生30人。
管理模式与条件:学校为理科数学基地班制订竞争、激励、和谐的科学管理体制,实施导师负责制,提供一流的学习环境、教学条件和优厚的奖学金资助(奖学金覆盖率100℅)。全天开放计算机房和资料室;鼓励并资助学生自主开展研讨或科研创新,安排教师指导。理科数学基地班不少于30℅学生可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本校或外校)。非理科数学基地班成绩优异的学生通过考核可进入理科数学基地班学习。
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学校为理科数学基地班制订专门的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课程分为四类:通识教育课程、数学专业基础课程、数学专业选修课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题研究性课程。学习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前五个学期)主要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并为下一阶段的研究性学习打下坚实的数学基础;第二个阶段(后三个学期)主要学习数学专业选修课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题研究性课程,提高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并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培养目标:理科数学基地班培养具有宽广坚实的数学基础和某一领域(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的专业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应用数学高级人才。掌握文献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编写相关应用程序,熟练使用统计软件分析数据,使用MATLAB和Tex软件进行科学计算和论文写作。这种复合型人才能在相关实际应用领域的前沿系统地进行数学建模、理论分析和数值计算;能对相关实际领域做出创造性的贡献,并具有从中发展数学理论和方法的能力。
就业与发展:理科数学基地班的学生毕业后,不仅能在本专业研究方向上继续深造攻读研究生,也可在相关领域(包括信息统计处理,金融保险,企业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发展和就业。
新疆大学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招生简介
新疆大学2019年面向全国省(市、区)招收机械工程专业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学生入校后,前两年在新疆大学学习,后两年在西安交通大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高校”建设的大学之一,1999 年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学科专业水平与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享有较高声誉。
新疆大学是新疆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悠久、学科门类最齐全、办学水平最高的综合性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211工程”百所大学之一,是教育部与自治区“部省合建”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
新疆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专业,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该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机械设计制造及机电系统自动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涉及复杂机电装备技术研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优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数控技术与特种加工、计算力学、机械故障诊断等领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供不应求。
学生入学后采取2+2滚动管理模式。前往西安交通大学学习的学生,根据入校后前两年的学业表现择优选拔确定。联合培养学生的学费前两年执行新疆大学收费标准,后两年执行西安交通大学收费标准。培养方案由新疆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制定。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新疆大学颁发,盖新疆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印章,同时标注为两校联合培养。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新疆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
新生交清各项费用办完入学手续,取得学籍后,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及有关规定可享受以下资助:
1.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在同等情况下,奖学金的评定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认定后分等级按学期发放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3.社会类奖学金、助学金。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类资助类奖助学金。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适合学生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以劳取酬。
5.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策鼓励新生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学校也可协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到指定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对就读我校部分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的学生,学校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在奖、助、贷等资助方面给予倾斜。
新疆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
||||
分类 |
序号 |
名称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人 |
奖学金 |
1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财政部 |
8000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 |
5000 |
|
3 |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 |
国家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 |
6000 |
|
4 |
宝钢优秀学生奖 |
宝钢集团 |
10000 |
|
5 |
小岛康誉奖学金 |
小岛康誉先生 |
3000 |
|
6 |
雪莲奖学金 |
新疆卷烟厂 |
5000 |
|
7 |
金风科技奖学金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
8 |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 |
中国友好和平基金会 |
3000 |
|
9 |
金山奖学金 |
金山先生 |
5000 |
|
10 |
火箭军奖学金 |
火箭军部队 |
3000 |
|
11 |
特高压奖学金 |
国家电网公司 |
10000 |
|
12 |
"广发希望慈善基金"奖学金 |
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4000 |
|
13 |
元正励志奖学金 |
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
3000-4000 |
|
助学金 |
1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 |
2000-4000 |
2 |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
自治区财政厅 |
1000-3000 |
|
社会类助学金 |
1 |
宋庆龄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3000 |
2 |
火箭军助学金 |
火箭军部队 |
3000 |
|
3 |
谷歌大学生励志助学金 |
清华大学 |
2000 |
|
4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国家开发银行 |
1840 |
|
5 |
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孟丽红女士 |
3000 |
|
6 |
丰田助学金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4000 |
|
7 |
上海国泰君安社会公益基金会助学金 |
上海国泰君安基金会、新疆国泰君安分公司 |
5000 |
|
8 |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 |
肯德基公司 |
5000 |
|
9 |
宁夏燕宝慈善助学金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4000 |
|
勤工助学 |
1 |
新疆大学勤工助学 |
新疆大学 |
480 |
国家助学贷款 |
1 |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开发银行 |
<=8000 |
咨询电话:0991-8585671;0991-8585300;0991-8585301